2011年8月24日

講不聽

最近看電視的時候常常看到這隻廣告 :


沒錯就是某隻號稱 iphone 殺手的手機拍的與 iphone 對決的廣告。

內容就是兩個傻瓜見面之後,比較誰的手機比較薄、cpu快、還有表現的色彩多寡。我還真的不知道在現實生活裡哪兩個人見面之後會這麼做?

老實說到了這個年紀我已經不太在意 intel i5 or i7 的速度到底有多快了,如果不是要去參與"找外星人計畫"或是研究圓周率這些極度複雜的計算的話,很多時候速度夠用就好了。同理,表現的色彩、工業設計都不是拿來比較的重點。我在意的是軟體的內容和能幫我解決什麼問題呀。這樣的廣告只會讓人看到行銷的手法有多麽拙劣。

看完之後我依舊不知道這隻手機叫什麼(老實說現在對我而言智慧型手機只有兩款,一款是 iphone, 另一款就叫智慧型手機 XDDD),我唯一的印象是他比較的對象是一支 iphone 。

iphone 的確有很多缺點,但都不致命。但是藉由 iphone 我看到了很多致命的爛廣告。

1 則留言:

Chihyen Yeh 提到...

iPhone殺手都自爆了啊,炸成了粉塵,只見iPhone拍拍身上的灰塵,說:[下一個...]

再見了 Evernote.

大概是去年底開始,我常常用的一個雲筆記本軟體 Evernote 就限制了我的新增記事,後來才發現他限制我們免費仔的記事數字停在了 50 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