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因是這樣的,我的一個上海的客戶去年委託我們製作軟件,然後我們提供原始代碼之後他們又請我們幫忙發佈,不過因為對方的資訊部門做的憑證有問題(那又是另一個故事),所以拖了很久我們才發佈出企業版 ipa。
然後是最近發生的事:後來我們做其他的軟體,又需要發佈了,結果升級到 iOS 10.10.1 之後 XCode 也跟著升級,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,結果蘋果的發佈介面就改變了,在也沒有什麼 AD-Hoc 的選項,而是需要使用企業版的帳號去綁定想發佈的 app,客戶那邊卻不斷的鬼打牆說是我們這裡不會發佈,然後給了一堆舊資料,想當然爾是不可能會成功的。
後來很浪費時間的跑去對方的辦公室,證明我說的是正確的,然後才發現對方連一台正式的蘋果電腦都沒有,是用 Sony Vaio 的虛擬機跑 Mac OS。也因此他們一直停留在舊時代,使用舊的方式開發軟體還有發佈,才沒有遇到我說的問題。
他們的其他軟體開發商也是如此的配合,使用舊環境去包裝企業版 ipa,所以才沒有出包。
這件事情解決之後,最近又發生一件事,就是去年我們開發的另一個軟體的憑證到期了,所以對方自己包裝了新的憑證,然後我們協助重新編譯軟體上架。現在的企業版本由於不提供 Plist 檔案,因此要自己寫,結果卡在客戶的資訊部門寫了錯的 plist 又搞了我好幾天。
如果不會寫 Plist 的可以參考我下面的寫法,直接複製貼上吧,省時省力。祝開發者們永遠可以不要浪費時間在這些無聊的東西上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