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開始回到台灣坐車,多了一項強制規定,就是後座的人無論如何要綁案全帶。
這個法案我非常不喜歡,感覺就像規定 "因為可能會有人突然到你家拜訪,所以立個法規定在家裡應該穿著正式服裝"; "吃魚的時候可能會被魚刺卡到喉嚨,所以立個法規定吃魚應該有醫師在場" ;"吃肉會造成體脂肪過高,立個法規定每天只能吃一口"。
大家都是成年人,自己上車之後自我規範不好嗎?
乾脆規定在車裡開車的時候不可以和副駕駛座的人聊天說話、打情罵俏、拌嘴吵架以免影響開車心情好了。
尤其是對於孩童的規則,讓我覺得制定法案的人如果不是頂客族,不然就是不用養父母,也可能不用開車。首先要買那該死的兒童座椅就很煩惱,買下之後汽車座位立刻 -1,從此只有自家小孩能坐;再來就是哪個兩歲的小朋友會乖乖的坐兒童座椅呢?他們不是要抱、就是要動,買這種綁死小孩的座椅建議隨貨物贈送鎮定劑或是安眠藥可以嗎?
拜託立法的人員多想兩分鐘,立這個法還不如好好的針對酒駕者狠狠的提高刑責!!!那才是道路交通上最猛的意外~!
1 則留言:
你對台灣成年人的智商太有信心了
這個法案很好
代表台灣人有自知之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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